云南医药卫生人才网:云南省有关做好2006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和“五一”假日黄金周卫生保障工作的公告:各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级各医院: 2006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以下简称旅游节)将于2006年5月1日在拉开帷幕,为切实做好旅游节期间和“五一”黄金周的各项卫生保障工作,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现将有关卫生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各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级各医院:
2006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以下简称旅游节)将于2006年5月1日在拉开帷幕,为切实做好旅游节期间和“五一”
黄金周的各项卫生保障工作,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现将有关卫生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旅游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借鉴世博会和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经验,高度重视本届旅游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把其作为今年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好各项卫生保障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重点旅游地区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情况、医疗急救机构应急准备情况、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情况。在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中,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重要贵宾接待任务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云卫法监〔2000〕300号)的规定,在旅游节和“五一”黄金周前对城市和旅游景点内的食品销售和餐饮经营单位(户)、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沿线游客集中就餐的餐饮经营户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对重点接待单位要继续实行有效的分片管理、分户到人、跟踪监督责任制;坚持重要接待活动中的食谱审查制度和留样检验制度,以保证重
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继续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执法力度,加强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对重点地区公共场所卫生要进行普查,消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
三、加强重点疾病监测,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主动加强与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络,做好重点疾病监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强化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旅游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预防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接到突发事件、暴发疫情、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的报告,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同时采取强有力的处置措施,及时控制疫情蔓延。对知情不报、谎报、迟报、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在旅游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问题,并做好反馈工作。
附件:2006年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卫生保障方案
附件:
2006年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卫生保障方案
2006年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将于今年5月1日在我省各地拉开帷幕。本届旅游节点多面广,涉及我省各个州、市,为做好旅游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防控、医疗保健等卫生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根据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卫监督发〔2006〕56号)的精神,本届旅游节的卫生保障工作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州、市卫生局负责。
(二)各州、市卫生局成立旅游节卫生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旅游节的卫生保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各州、市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促使卫生保障措施全面落实。
(四)本届旅游节举办期间正值我省夏季,气候炎热,是各类肠道传染病、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各地卫生保障的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
二、职责分工
各州、市卫生局旅游节卫生保障领导小组应包括食品卫生保障、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处置四个小组,分别负责在本州、市范围内此次旅游节四个方面的卫生保障工作。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食品卫生保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方案,负责旅游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协助确定合格的接待单位,对确定的大型餐饮活动的接待单位进行事前卫生监督,对食品操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及原料、辅料抽样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指导本届旅游节涉及的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按辖区加强对接待单位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对卫生监督员和接待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培训;对需要进行全程监督的接待单位,前一天派出卫生监督员进驻,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按HACCP原理确定关键控制点,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测。责任单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
(二)重大疾病防控小组:制定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防控旅游节期间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疫情发生时负责指导现场
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传染病疫情性质;负责旅游节期间各监测点的疾病监测指导工作;指导相关接待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灭蝇、灭蚊、灭鼠、杀虫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省内外及相关国家各类传染病信息;做好重要场所食品留样技术指导,及时进行送检食品的检验工作;对业务人员和旅游节接待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各地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三)医疗急救小组:制定医疗急救方案,负责旅游节期间医疗急救工作。按各地大型活动的时间安排,准时定点派出急救车及工作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做好急救准备。相关医院预留病房床位,负责旅游节期间伤病员的救治。责任单位:各地急救中心和医院。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处置小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方案,对接待单位、大型活动地点、旅游景区以及所在地区进行突发事件的监测;收集、分析省内外,境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隔离传染病病人、消杀灭范围的划定和实施、初步评估等);做好各种突发事件检测试剂的准备和相关技术的准备,对突发事件现场提供的标本和监测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责任单位:各地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五)重要贵宾医疗保健小组:制定医疗保健方案,负责重要贵宾的健康观测以及旅游节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并设立专家组。责任单位:相关医院。
三、工作要求
(一)现场监督,卫生监督员提前进入接待单位,对接待单位的食品、饮水、客房、旅游节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开展现场监督保障和现场检测工作。
(二)掌握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饮水、公共场所的工作。
(三)卫生监督员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记录在案,督促接待单位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当地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对于存在的
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卫生安全的,建议旅游节本地的主(承)办单位停止接受该食品、饮用水或者取消该接待单位的资格,并依法立案查处。
(四)大型活动的主会场派出医疗急救组,安排急救值班人员和车辆;重要接待单位派驻医疗组,负责旅游节期间重要贵宾的医疗保障;相关医院预留病房床位,负责旅游节本地伤病员表的救治;重要贵宾医疗保健组根据重要贵宾的身体情况及时开展保健工作。
(五)重大疾病防控小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处置小组根据各监测点的情报,做好疫情预警工作,有重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省卫生厅卫生保障组报告。
(六)把握保障工作重点:
一是把握工作原则和方式。卫生保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任务,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卫生、医疗急救和贵宾保健工作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原则,实行定人、定点、巡回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式,实施全过程的保障。
二是强化食品卫生重点环节监督:冷荤间、热灶需二次加热食品、食品库房、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严格把关;严格索证工作;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外购定型包装食品的冷藏,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各种容器,使用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要求重点食品留样48小时。
三是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旅游节期间出现的创伤性事件、食物中毒、食品与生活饮用水污染及各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进行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省卫生厅旅游节卫生保障组。
(七)充分做好卫生保障工作准备:
一是做好卫生监督文书准备,准备《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卫生保障工作日志》等文书。
二是做好各种保障设备及用品准备,食品卫生保障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重大疾病防控的消杀药品、医疗急救的急救物资和车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医疗保健的保健药品等都要做好充分细致的准备。
三是做好卫生保障人员准备,及时对各类卫生保障人员进行保障培训,使卫生保障人员强化卫生保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明确责任,定人定岗,原则上不准随意更换已确定的卫生保障人员。
(八)保证卫生保障网络畅通:各卫生保障小组纵向要使省、州(市)、县(区)三级保障网络畅通,横向要在各小组间互通信息,使整个旅游节的卫生保障形成合力、形成“一盘棋”,确保卫生保障不出现死角或
盲区。旅游节结束后,各小组要完成卫生保障工作总结,分送相关部门。
四、省卫生厅成立2006年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卫生保障组
组 长:付新安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杨万泽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夏光辉 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杨志瑞 省卫生厅干部保健处处长
谢馨莹 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
林 健 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 王云昆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发布部门: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