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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度统计监测资料和妇幼卫生项目总结报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报送2008年度统计监测资料和妇幼卫生项目总结报表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为了及时有效地了解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监测和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情况,安排2009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局报送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监测资料、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报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区统计监测资料报送要求(一)2008年度妇幼卫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结果请尚未报送盟市级年度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和年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报表的盟市卫生局于2008年12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为了及时有效地了解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监测和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情况,安排2009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局报送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监测资料、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区统计监测资料报送要求

(一)2008年度妇幼卫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结果

请尚未报送盟市级年度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和年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报表的盟市卫生局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年度妇幼卫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报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科。质量检查结果报告按照全区妇幼卫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方案实施。

(二)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

请各盟市卫生局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报表、死亡卡、质量检查报表资料报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

1.资料收集时限、范围

2008年度,即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期间所有死亡孕产妇资料,包括流动人口。

2.具体内容

按照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要求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表,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表,住院死亡孕产妇全部病历复印资料,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孕产妇门诊病历资料,各盟市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报告、评审总结。

3.报送时间

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死亡孕产妇资料报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收信人:乌日。

4.报送要求

死亡孕产妇病历资料要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可辩。报送孕产妇死亡发生过程涉及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病历资料、辅助(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单复印件。同时做好病历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妇幼卫生项目总结和报表

请各盟市卫生局按如下要求报送妇幼卫生项目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报表。

(一)妇幼卫生项目总结

1.内容与要求

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年度为2007年12月~2008年11月底。各地可根据项目年度活动起止时间适当调整。内容包括年度项目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情况,项目目标进展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对自治区的建议。盟市卫生局总结本级项目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情况,提供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基本信息(见附件盟市级项目活动开展情况报表)。

2.报送时间

2008年12月15日前,各盟市、各项目旗县实施的妇幼卫生项目2008年度总结报到卫生厅妇社处。

(二)妇幼卫生项目报表

1.报表内容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伤风项目报表;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报表;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报表、卡;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报表、卡;母子系统保健项目报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报表;生殖健康项目报表。

2.统计时限、报表方式、报送单位

按照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实施。

3.报送时间

于2008年12月3日前完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报表和报告卡报告工作;同时要求完成数据网络直报和各级的业务、行政审核,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治区及业务审核。

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送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报表;各有关盟市和项目旗县完成母子系统保健项目报表、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完成生殖健康项目报表。

于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纸质报表上报、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报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报表、卡。

按照月报时间要求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报表。

4.逐级审核要求

请各盟市、旗县认真按照报表审核要求认真履行纸质报表和网络直报的业务和行政审核,确保报表准确性。

请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做报表收集、审核、汇总报告工作。

卫生厅联系人:

王义章、普莉莎、杜雪梅

联系电话:0471—6611745、6927989、6944496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 编:010055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

信息科:王晓琴、胡俊梅  联系电话:0471—6691044

妇产科:乌  日 联系电话:0471—6691101

新生儿科:王红云:   联系电话:0471—6691193

儿童保健科:白  桦   联系电话:0471—669113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6号 

邮 编:010020

附件:盟市级项目活动开展情况报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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