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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案例分析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卫生信息网:有关报送2011年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案例分析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全面了解分析2011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情况,为今后处置突发事件积累经验,自治区卫生厅拟编印2011年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案例分析,并要求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1.2011年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报告。请按照分级进行汇总,并将每一起事件按照事件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了解分析2011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情况,为今后处置突发事件积累经验,自治区卫生厅拟编印2011年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案例分析,并要求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11年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报告。请按照分级进行汇总,并将每一起事件按照事件经过、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3000字。

2.2011年各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案例分析报告。请将每一起事件按照事件经过、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包括自然灾害的救灾防病工作、事故灾难的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参与环境污染等具有社会影响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3000字。

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参与指导各盟市开展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将每一起事件按照概况、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报送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不得瞒报、误报、漏报,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上报告的事件要详细分析总结。

2.案例分析要附每起事件处置情况的本级专家点评,材料撰写格式可参照《2010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

3.请于2011年3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卫生厅应急办。

联 系 人:刘琦  李营

联系电话:0471—6944685

E — mail  : nmgwstyj@163。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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