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内卫科字〔2012〕434号),下达了2012年全区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任务。为了切实做好项目推广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将为每个推广项目补助5000元推广补助经费。请各盟市卫生局务于8月15日前将财务往来收据(注明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报送卫生厅科教处,以便及时办理拨通款手续。
有关盟市卫生局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给完成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并督促各项目推广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推广,未完成任务的,卫生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袁慧忠
联系电话:0471—694620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