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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健康吴江 更新:2013/8/2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吴江人才网: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技术专业人员简章: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

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须为吴江生源;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江苏省生源。专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吴江;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放宽至苏州大市范围内。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海外医学类专业留学归国人员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待业人员身份报考,报考资格条件参照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尚未就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视为具有生源地的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限制。

(六)2010年及之前毕业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备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D类考试类别的岗位招聘除外)。吴江区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外医学类专业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25日至1995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五年以来(自2008年8月25日以来),被单位单方面解聘合同(或辞退)的原公务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三年以来(自2010年8月25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3年8月25日前符合。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

3.报名、照片、材料上传时间:2013年8月25日12:00—8月28日12: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白底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8月25日12:00—8月29日12:00。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5.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5日12:00—8月30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网络完成缴费的,可进行现场缴费,详见报名注意事项。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具体见职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由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09:00—16:00。

7.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按该岗位统一的政策口径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者应按网络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拍照或扫描的图片材料:①本人白底证件照;②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书;④吴江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如网上缴费确有困难无法完成的,可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前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0楼1007进行现场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网上缴纳为主,特殊情况现场缴纳),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现场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于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前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完成手续视为报名成功。

5.职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大专或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amp;, lt;, /o:p>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A、B、C、D四类。

A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西医综合》(100分),总分200分;

B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中医综合》(100分),总分200分;

C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护理知识》(100分),总分200分。

D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申论》(100分),总分200分。

A、B、C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30%,专业考试占70%折算成百分制。D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50%,《申论》考试占50%折算成百分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合格分数线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包括社会在职人员和社会待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人事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手册或社保手册等),吴江区社会在职人员另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关系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专业或申论考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7天。

体检至公示期间,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专业或申论考试成绩高者)。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有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决。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予以记录。

报考岗位代码为147、148的新录用人员,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选择,确定拟录用医院(卫生院)(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者)。

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代理并派遣至苏州永鼎医院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D类考试类别的岗位招聘除外)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各环节中,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补检、报到等情形时,在通知的时间期限内,除不可抗力外未到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1(人社)、63160070(卫生),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 63950511。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委 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1.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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