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294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
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辖区内一、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13〕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同调查表(附件2)一起加盖公章于2013年9月26日前上报区卫生局113室,同时电子版报邮箱:cyhuijie@163。com。区卫生局将适时组织实地督导检查。
联系人:医政科 陈伯生 联系电话:65952562
医管中心 张惠婕 联系电话:64689618-102
附件 :1.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2. 医疗设备应用管理调查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