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办〔2011〕15号)和瑞安市卫生局、瑞安市人事局《关于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瑞卫〔201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关于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瑞卫〔2011〕62号)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已参加第一批招聘考核,但未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人员(原在岗临时人员现已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4日。
2、报名地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到各自单位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事业人员填写附件2-1,临时人员填写附件2-2),表格从瑞安卫生信息网--业务管理--人事党建栏(http://www.raws。cn)下载。
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各单位以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事业人员和临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各单位须于2013年12月5日将汇总材料及电子文档送交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二)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采用统一命题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事业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临时人员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二门,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成绩按《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各占5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⑴专业知识划分:临床医学(社区医学)、中医、口腔、护理、药学(西药、中药)、检验等六个专业。各有关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岗位选择相应的专业。
⑵综合知识范围包括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医改政策、时事等内容。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结合原个人考核及其他得分成绩,按瑞卫〔2011〕62号文件规定的计分办法,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择优聘用岗位名额数,按www.med126.com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考试缺考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招生简章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四、其他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为招聘工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违纪行为,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当事人聘用资格。
附件:
1、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3、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瑞安市卫生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