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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系列计生委办公室有关评审2014年度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更新:2014/3/12 中国卫生人才网
河北省医学考试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有关申报2013年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3〕4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计生委,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计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4年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将继续通过网络申报项目、网络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为做好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资助方向为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

冀卫办科教函〔201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计生委,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计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4年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将继续通过网络申报项目、网络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为做好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资助方向为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其他常见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2、项目设计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等的实际需要,着眼于提高我省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和带动学科整体发展,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价值或临床意义,并具有良好预期推广前景。

  3、各申报单位要对经费配套情况作出承诺,即获www.med126.com得我委经费支持的课题要给予1:1经费配套支持,列入我委指导计划的课题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申报项目需同时附查新报告(省医学情报研究所除出具查新报告纸件外,还提供网络申报专用查新报告PDF格式电子文档服务)。

  二、网络申报方法

  1、申报人注册资质:申报人首先登录“河北省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app.hebwst。gov。cn/kjch)首页,点击“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并注册,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信息并及时通知单位进行审核。“用户账号”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

  2、申报人资质审核:单位科管部门登陆“河北省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后,点击“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单位账号和密码同“卫生科教专家信息库”),进入后点击“科技人员信息库”并打开“本单位科技人员管理”栏目,选中人员并打开人员信息,在“审核状态”栏选择“已通过审核”并保存。

  3、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经单位科管部门资质审核通过的科技人员登录“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点击“申报课题”,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信息、在线填写申报书或上传申报书Word电子文档及查新报告PDF格式电子文档,经核对无误后进行网络提交。

  4、项目信息审核:单位科管部门登录“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在“课题管理”待审课题目录中进行审核,同意上报的填写单位意见并点击“通过”按钮。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审核完成后,要及时通知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进行审核,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审核步骤同上。

  三、时间要求

  1、项目网络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3月30日,到期将停止系统项目申报服务。

  2、项目网络审核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及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在2014年4月10日前进行审核,到期将停止系统项目信息审核服务。

  3、纸件材料上报时间:请各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统一将项目纸件申报书和查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汇总,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我委科教处。无对应纸件申报材料视为无效项目申请。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查新报告复印件首页需有查新公章,电子章查新无效。

  2、纸件申报书和查新报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

  3、各级各单位登录系统后,请在“我的信息中心”及时准确填报并完善“单位信息”。

  4、“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基于各种信息的动态管理,如单位、专家、科技人员信息变更,请及时进行网上更新。

  5、“用户账号”是进入“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的门户,单位、专家、科技人员注册成功后,“用户账号”将在系统中成为唯一账号,必须准确填报信息,科技人员、专家及单位密码确定后要妥善保管,以免不能使用该系统。

  6、市级以下单位专家或科技人员注册时,如发现不存在本人所在单位,请及时通过所在设区市卫生局申请,注意不要通过其他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注册信息无效。

  7、本计划不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项目,此类项目请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科教处 刘琳

  联系电话:0311-87817510

  技术支持:中信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霞

  联系电话:0311-83861208-8916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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