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医函〔2014〕4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驻冀相关部队医院:
为进一步实施好河北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更好地方便农村和城市低收入患者选择定点医院就诊,我委及各地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按照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审核确定了25家医院作为新增白内障患者复明定点手术医院(见附件)。
各新增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手术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的管理和定点医院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院手术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我委对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对手术质量不高或不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附件:新增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定点医院基本信息表
河北省卫生计www.med126.com/pharm/生委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