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3〕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省直及委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医院:
及时总结和交流全省药政及阳光用药工作经验和成效,定于2013年11月5日在广州召开2013年全省药政暨阳光用药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总结和交流全省推进基本www.med126.com/jianyan/药物制度实施及阳光用药制度建设www.med126.com/shouyi/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药政及阳光用药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动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和验收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负责药政工作的科(处)长;委机关及省中医药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直、部队系统及委直属有关单位人员;全省部分三级综合医院主管药学工作副院长;各有关医药院校医院管理部门(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11月4日下午报到。
地点:华泰宾馆迎宾楼一楼一号会议厅(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酒店交通图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会议食宿由我委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原则上各地级市只安排1位司机食宿,广州地区代表不安排住宿。
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附件1中的医院名单组织本辖区参会医院参会,并以市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回执(附件3)。
各参会代表请将报名回执于2013年10月25日前传真至020-83812576或将电子版发送至wstyzc020@126。com。
联系人:刘振龙,电话/传真:020-83812576。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酒店交通图
3.报名回执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代章)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