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医院办发[2013]133号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今年十一月开展2013年度全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医、药、护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都市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外)。
(二)申报晋升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是在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民营、集体,下同)内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破格人员仍按省职改办〔1992〕69号文件要求进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川职改办〔2000〕37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规定考评范围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及程序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3〕4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执行。
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要求,本年度也可按《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0〕7号)执行。
卫生援外医疗队员,参加4.20芦山强烈地震、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临床中医护理人员申报中医药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参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225号)执行。
三、申报材www.med126.com料及要求
(一)申报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须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式一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所填写内容进行逐项审查,明确签署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十份。(1)每份综合材料前必须有《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首页)》1份,各栏目均应填写完整。(2)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据实客观撰写,要求内容翔实、填写完整、观点明确、文字精练,不超过1500字。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主要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其中业务能力须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如掌握本专业所规定的中医药(藏医药)基础理论、临床医学理论、临床技术理论和相关理论知识的熟练程度,掌握现代医学关于本专业疾病的诊断、治疗常规标准和与医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掌握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现代科技知识和阅读中(藏)医药经典著作及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的情况等;二是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情况,包括晋升副高资格人员在任主治医师期间和晋升正高资格人员在任副主任医师期间,每月平均参加临床工作多少天;三是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情况,包括是否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临床操作技能和能否处理复杂、疑难病症及急、危重病例的能力;四是承担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情况,如晋升副高资格人员在任主治医师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多少年,每年诊治病人多少例,能否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等;五是培养人才能力情况,包括是否具有运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否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课多少次,有无带教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六是科研能力和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是否掌握中医药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否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在担任本次晋升前职务期间,有多少篇第一作者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等内容。
推荐单位应根据《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附件3)的标准(政治思想满分10分),务必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否则以零分对待。综合推荐材料应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经专门部门鉴定并通过的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申报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个人总结报告和聘期内临床工作量考核记录。
6.现职任期内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一式一份。
7.医古文、藏语文或外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确认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年龄免试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取得下一级职务资格时的外语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属于按有关规定可以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的需提交2013年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取得下一级职务资格时的外语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先评后考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8.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年龄免试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取得本专业多学历证书者,需提交不同层次学历证书)。
10.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及离退休人员继续从事中医药技术工作证明一式一份。
11.《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内容要明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手册编号、连续五年继续教育学分情况。
12.《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考核表》(附件5)和进修学习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此为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的必备材料)。免锻炼人员应填写《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附件6),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查且填写免锻炼原因并附相关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免进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表》(附件7)一式一份。根据川人发〔2003〕171号文件精神,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行公示制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业绩贡献材料,在上报前须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展示,公示时间7天。
14.《医师资格证》、《医师注册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16.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单位聘用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7.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四川省中医药专业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其中医药副高理论考试专业必须与其申报专业相一致。
18.尚未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中西医结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增报下列材料:
⑴有西医学历且参加“西学中班”学习,累计学习在一年半以上,并附结业证或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鲜章。
⑵现职任期内撰写有公开发表的中西医结合学术论文复印件两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有中西医结合著作(主编或编写内容达书中内容60% 以上)、或有中西医结合科研成果(系主研人员)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鲜章。
(二)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资格评价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中医药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杜绝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业绩和水平,如发现弄虚作假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业绩和水平的现象,省中医药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委会有权取消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
2.省属单位申报人员须经省属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推荐通过,市(州)及以下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市(州)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推荐通过,并在《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基层评委会推荐意见”签署推荐意见。凡未经省属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或市(州)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评议通过的推荐材料,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和评审。
3.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和局直属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相关语种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由审核人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其它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基层锻炼表等)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所有申报材料统药品数据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印制,印章须为红色,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除本文通知所附样表外,各种表格一律使用川职改办〔1991〕14号文统一制发的表格。
(三)申报材料包装及报送
1.申报材料内容应按要求顺序依次排列。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须贴《材料目录》(附件8),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2.申报材料须按专业分类,并在每个档案袋的《材料目录》右上角注明学科专业。分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中药生药学、中药药理、中药药学、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影像学等学科。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在专业前加注“基层卫生”。
3.材料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历证明、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免试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现任职称资格证、聘任文件、公示表须依顺序装订,独立成册,以便审查。
(2)论文、论著和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3)其他材料分别单独装订。
各市、州卫生(中医)局和省厅(局)须填报《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附件9)一份并附电子文档(要求EXCEL格式),同时报送。
4.申报材料应派专人报送,当面点清,完备手续。
5.漏报、迟报材料或未通知答辩人员按时答辩者,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
6.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见附件10)。
四、答辩
凡申报中医药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卫生高级(含正、副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破格申报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评委会组织的相应专业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高评委会评审。有关答辩要求按川中医药办发〔2013〕47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本文规定的申报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年限,均从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开始计算,累计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后,不再享受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的待遇。
(三)评审经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参加全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交答辩、评审费32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清。
(四)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审未通过者,一律不复议,其所报材料均不退,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妥善保留原始材料。
(六)评审结果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www.scrs。gov。cn) 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页(http://www.sctcm。gov。cn)公示7天。
(七)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5层 5-22室
联系人:张 睿 联系电话:(028)86746721
附件:1.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
(首页)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3.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
4.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资格”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写
作要求
5.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考核表
6.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
7.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表
8.材料目录
9.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
10.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9月5日
附件1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首页)
单位: 地区: 序号:
姓名 | 专业组 | 现技术职称及任职时间 | 申报职务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籍贯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毕业时间 | 从事专业 | 行政职务 | |||||
毕业时间 | 留学时间 | 留学国家 | |||||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继续教育 学分 | 外语(医古文)考试情况 | |||||
计算机考试级别及成绩 | 国家级奖 | 省部级奖 | 地厅级奖 | ||||
何级劳动模范 | 何级政府特殊津贴 | 省优专家 | 何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 ||||
论文(篇) 论著(篇) | 下派锻炼时间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及职务 | |||||||
任现职以来承担的业务工作情况 | 主要常规工作 | ||||||
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临床医疗工作(周数/年) | 诊治病人数(人数/年) | ||||||
用中医药技术诊治疑难危重病例 | 时间 | 名称 | 例数 | 本人作用(主持/参与/一般参与) | |||
用中医药技术会诊疑难病例 | |||||||
开展中医药新技术 | |||||||
实施较大手术 | |||||||
表中不能涵盖的内容请说明 |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或论著情况 | ||||||
文章(著作)名称 | 杂志(出版社)名称 | 排名 | 刊号 | 年 月 | ||
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 | 从事科研工作综合评价 | |||||
科研获奖情况 | ||||||
获奖项目 | 获奖名称及等级 | 排名 | 年度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所在单位签章)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基层评委会推荐意见及表决结果(签章) | 应到 人; 实到 人; 同意 人; 反对 人; 弃权 人。 结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
附件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单 位 |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 学 制 | 学 位 | |||
毕 业 学 校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现任行政 职 务 | 现从事 专 业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聘任起始 时 间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 |||
参加何种 党 派 | 参加时间 | 任何职务 | |||
参加何种 学术团体 | 参加时间 | 任何职务 | |||
学习 培训 经历 | |||||
主要 专业 工作 简历 | |||||
主要 工作 业绩 | |||||
获奖 情况 |
主要 论文 著作 | ||||||
年度考核 情 况 | 优秀次数 | 称职次数 | ||||
其他次数 | 考核结果 | |||||
外语及 有关语种 考试情况 | 考试语种 | 考试级别 | ||||
考试日期 | 考试成绩 | |||||
组织部门 | 未考原因 | |||||
资格考试 情 况 | 考试科目 | 考试级别 | ||||
考试成绩 | 组考部门 | |||||
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由省职改办统一制定,专用于微机管理系统和存档备查,请一律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晰,语言简明扼要;如本人没有的项目,一律填“无”。
二、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必须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应项一致。字数超过规定格式限制的,应作压缩处理。
三、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表中各项,确认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并签章。
四、填表格式:
(一)凡涉及日期的项目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年用四位数,月、日用两位数,如1995.01.03。
(二)各项必须在规定字数内填写:单位(15个汉字);姓名(6字);毕业学校(20字);所学专业(15字);现任行政职务(5字);现从事专业(6字);学术团体名称(15字);任何职务(10字);(100字);主要工作业绩(200字);获奖情况(50字);主要论文著作(50字)。
(三)出生地:填至县级,如四川达县;学历:填最高学历;健康状况:填“健康”、“良好”、“一般”、“较弱”、“伤残”中一项;学术团体名称:只填主要的一个;考试成绩:填“合格”或“不合格”;年度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未考原因:填“译文数字达标”、“出国外语培训达标”、“出国学习”、“参加抗灾抢险”、“达免试年龄”、“其它”中的一种。
(四)“主要工作成绩”、“获奖情况”、“主要论文著作”填现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科研、设计、发明、专利、推广项目,论文、著作、译文(著)等,注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奖应填出项目名称、授奖机关、奖种名称、登记、名次、论文著作应标明发明时间、刊物名称、级别、期号、出版社等。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空间,此三栏可根据各自情况统筹安排,在总控字数内适当调剂使用。
附件3
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善于团结协作,任期无责任事故。(10-8分)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能够团结协作,任期内无责任事故。(7-6分)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能够团结协作,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任期内无责任事故。(5-3分)
D: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较差,团结协作不够,任期内无责任事故。(2-0分)
注:全国、省、地、县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各加4、3、2、1分。
附件4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资格”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写作要求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是反映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和最高业务水平的书面报告。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不同于论文和综述,主要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的病例、实验、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药物调剂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具体要求应是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比较集中开展的业务工作,选择其中1-2项有较高代表水平的业务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总结:一是结合和引用国内外同行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分析、讨论;二是主持的临床诊治、护理或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等。
申报晋升中医药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总结报告不低于3000字数。总结报告中涉及的病例、诊断等应提供相应的病案号(住院号)或诊断报告编号,以便抽查调阅。结合和引用的国内外文献要明确注明出处。
附件5
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考核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毕业学校 | ||||
从事专业 | 专业技 术职务 | 聘任时间 | |||
派出单位 | 接收 单位 | ||||
定期工 作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自 我 鉴 定 | |||||
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卫生局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 州 卫 生 局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此表作为申报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材料。
附件6
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 | ||||
从事专业 | 专业技术职务 | 聘任时间 | |||
免锻炼 原 因 | |||||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
登记表填写说明
1.填写此表的对象为符合川中医药办发〔2013〕47号所规定的可不列入到基层定期服务人员者。
2.推荐单位必须填写免锻炼原因并附相关材料。
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职务。
3.“最高学历”:填写本专业最高学历。
4.“从事专业”应填写至二级学科。
附件7
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现任行政 职务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取得资格时间 | 聘任时间 | |||||||||
职称外语情况 | 职称计算机情况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
到基层工作情况 | 时间 | 单位或地点 | |||||||||
继续教育学分 | 是否破格申报 | ||||||||||
是否年龄免试 | 外语 | 计算机 | 专业知识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工 作 简 历 | |||||||||||
科研 情况 | |||||||||||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 |||||||||||
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包或受行政处分 | |||||||||||
近三年 年度 考核 结果 | |||||||||||
公 示 结 果 | 所在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 ||||||||||
附件8
档案编号 专业组
材 料 目 录
单位:
姓名: 拟晋升资格: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1 | |||||
2 | 本学科学历证书 | 1 | |||||
3 | 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 | 1 | |||||
4 | 外语考试合格证、确认证或免考证明、先评后补外语成绩单、先评后考证明材料、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免试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 1 | |||||
5 | 下一级职称证书或文件、单位聘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 1 | |||||
6 | 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表 | 1 | |||||
7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 1 | |||||
8 |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及思想总结 | 1 | |||||
9 | 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论文、论著、成果等) | 1 | |||||
10 | 任期内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1 | |||||
11 | 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 离退休人员继续从事中医药技术工作证明 | 1 | |||||
12 |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资格”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报告、聘期内临床工作量考核记录 | 1 | |||||
13 | 继续(技术)教育登记手册 | 1 | |||||
14 | 《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考核表》、《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和进修证明材料 | 1 | |||||
15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30 | |||||
16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 | |||||
单位通信地址 | |||||||
邮编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 |||||
附件9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
市、州(部门)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毕业学校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工作 时间 | 专业 | 现任技术职务 | 任职 时间 | 申报职务 | 地区 | 外语 | 计算机 |
附件10
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日期 2013年 | 地区、部门及单位 | |
上午 | 下午 | |
10月9日 | 南充市 | 德阳市 |
10月10日 | 自贡市 | 广安市 |
10月11日 | 泸州市 | 遂宁市 |
10月14日 | 内江市 | 资阳市 |
10月15日 | 宜宾市 | 巴中市 |
10月16日 | 雅安市 | 甘孜州 |
10月17日 | 眉山市 | 绵阳市 |
10月18日 | 乐山市 | 达州市 |
10月21日 | 成都市 | 局直属单位 |
10月22日 | 攀枝花市 | 省级其他单位 |
10月23日 | 阿坝州 | 广元市 |
10月24日 | 凉山州 | 省级其他单位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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