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朝阳 > 正文:朝阳区国家卫生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系列局有关限期提交2013年度度医疗机构校验的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系列局有关限期提交2013年度度医疗机构校验的公告

来源:朝阳区卫生局 更新:2014/5/12 中国卫生人才网
朝阳区国家卫生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系列局有关限期提交2013年度度医疗机构校验的公告: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朝卫通字〔2014〕101号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限期提交201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www.med126.com/job/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4〕10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限期提交201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www.med126.com/job/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执业,责令相关单位于2014年5月14日前补办2013年度校验手续。在限期内拒不校验者,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提交校验名单

北京市朝医学考研网阳区卫生局

2014年4月23日




附件.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