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住院医师中医药〔2014〕11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直中医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中医专科管理,不断提高我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水平,根据《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冀卫中〔2012〕4号),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库各专科(以下简称项目库专科)。
二、考核标准
根据《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结合我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项目2014年的建设任务,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制定了《2014年度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按照《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工作安排
(一)强化建设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项目库专科按照《细则》要求,强化专科内涵建设,重点内容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参加协作组工作、优化专科诊疗方案、应用中医药特色疗法和实施优势病种中医护理方案等。同时,对照《细则》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总结,如实填写《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服务能力报表(2014年度)》(见附件2)。
(二)实地考核阶段(2014年11月)。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按照《细则》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的项目库专科联合开展实地考核,并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考核结果。省直中医医疗单位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12月)。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针对专科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专科建设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专科建设水平。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要把考核作为加强专科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目标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严防走过场。
(二)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要对各专科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按照量化打分结果进行排序,于2014年11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分别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原始考核表和《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服务能力报表(2014年度)》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请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考核实施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将对各市考核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专科考核结果将作为省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 唐晓亮
联系电话:0311-85989757
电子邮箱:zhongyijuyizheng@hebwst。gov。cn
省财政厅 唐玉华
联系电话:0311-66651128
附件:1.2014年度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细则
中国卫生人才网 2.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专科服务能力报表(2014年度)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