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卫发〔2014〕13各县区卫www.med126.com/wszg/生局,市直市管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
为切实加强产科规范执业兽医化建设,保障母婴健康,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市卫生局制定《2014年全市产科建设达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延安市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达标评分标准(试行)
2.延安市二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达标评分标准(试行)
3.延安市一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达标评分标准(试行)
延安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