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监督〔2014〕100号
关于加强职业病与职业卫生
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安徽省卫生系统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进一步加www.med126.com/job/强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信息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各县区卫生局、各级责任报告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对各县区、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职业病报告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协调职业病报告工作。
三、市职业病防治所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各县区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对全市的职业病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分析;各县区疾控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网络直报、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与核实职业病报告等工作。
四、各级责任报告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告工作,根据本单位资质范围,负责对尘肺病、职业病(职业中毒及疑似职业病)、农药中毒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及职业卫生监测等信息进行报告。
五、各级责任会计资格报告单位要按规定的报告卡种类、项目、内容、时限分别进行填报、审核、汇总、报告;对疑似或确诊职业病的,在网络直报的同时,还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确诊职业病报告卡》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卡》。
附件:1.安徽省卫生系统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启用全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农村水部分)与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信息系统的通知
3.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报告卡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