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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有关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公告的公告

来源:朝阳区卫生局 更新:2014/12/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朝阳区卫生考试网:转发有关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公告的公告:北京市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通知)朝卫工发〔2014〕17号──────────★ ──────────转发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通知的通知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 现将《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通知》(中互京险字【2014】0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遵照相关要求,朝阳区医疗卫生系统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住院医疗)调整后费率为每人56 元/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通知)

朝卫工发〔2014〕17号

────────── ★ ──────────

转发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

   现将《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通知》(中互京险字【2014】0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遵照相关要求,朝阳区医疗卫生系统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住院医疗)调整后费率为每人56 元/年,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别提示:恰逢2015年住院医疗保障投保期,费率按新标准执行。由于市级保险网络申报系统未及时更新金额,数据录入时请还按每人50元录入系统,但实际则按照56元缴费金额,工作造成不便请谅解。

附件:

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费率的通知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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