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4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的玉环户籍考生。报考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须达到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报考定向培养专科层次的须达到第三批录取分数线。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招生院校 | 招生(招聘)专业 | 学历 | 学制 | 数量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4 |
口腔医学 | 本科 | 五年 | 1 | |
预防医学 | 本科 | 五年 | 4 | |
中医学 | 本科 | 五年 | 3 | |
湖州师范学院 | 护理 | 本科 | 五年 | 7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临床医学 | 专科 | 三年 | 3 |
护理 | 专科 | 三年 | 27 | |
合计 | 49 |
三、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各招生院校提供名单。由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县卫生局。
2、体检。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公示3天。
3、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体检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县卫生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4、录取。各招生院校在执业兽医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本科生每人4.6万元标准补助、专科生一切费用自理,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五、就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县卫生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至少为5年,同时要求前3年需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对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及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级政府给予学费补助的人员,原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期毕业、毕业www.med126.com/sanji/后不回玉环县农村社区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退还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未录取者不影响当年考生正常的招生与录取。
咨询电话:
玉环县卫生局:87210051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228133
玉环县教育局招生办:81717053
玉环县卫生局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