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宁波 > 正文:鄞州区人民卫生人才网: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系列局有关做好2014年度度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系列局有关做好2014年度度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公告

来源:鄞州区卫生网 更新:2015/1/7 中国卫生人才网
鄞州区人民卫生人才网: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有关做好2014年度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甬卫发〔2007〕71号)和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鄞卫发〔2007〕85号)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本年度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和对象 取得医学专业(即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学历的毕业生,包括应届生和历届生,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聘用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甬卫发〔2007〕71号)和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的通知》(鄞卫发〔2007〕85号)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本年度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和对象

取得医学专业(即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学历的毕业生,包括应届生和历届生,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后,必须在每年的8月31日前,由聘用单位统一报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审核,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二、登记备案手续

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含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各单位确认毕业生有效学历后,在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签署审核人姓名,盖单位章,同时填写《医疗机构试用期医学专业毕业生备案名册》(详见附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一式两份,一份由试用机构存档,另一份连同上述各类复印件一起报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备案,并将备案名册电子版上报至下列邮箱:anone9903@163。com。

三、工作要求

加强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备案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医疗机构试用期医学专业毕业生备案名册》,并及时上报到区卫生执业药师局医政科教科备案。

附件:医疗机构试用期医学专业毕业生备案名册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2014年8月26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