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生通知网:有关将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通知: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参与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规定,经公示,现将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0571-87709372)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12月31日 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参与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规定,经公示,现将宁波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原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0571-87709372)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