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医政发函[2015]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肾病科、消化内科、麻醉科、眼科、神经内科、心胸外科。
二、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按照《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接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并完成初评,每个申报专科各市只能推荐一家单位参评,经公示一周后于2015年1月30日前向省质评办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和评分标准自评情况),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和评分标准请自行在省质评办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zjmqce.zjwst。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可下载申报书和相关评分标准(压缩包密码yzc4005)。
省卫生和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付铁红
电 话:0571-87709041
传 真:0571-87709179
E-mail: zjyzc2012@163。com
省质评办联系人:缪建华、单 丹
电 话:0571-87567810、87567873
传 真:0571-87567872
E-mail:zhipinb@126。com
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206室
邮编:310003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