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械配送企业:
为做好我市药品、医用耗材、生物制剂的配送及卫生应急储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全市医疗机构药械配送资格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参选企业必须是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文件)所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名单内的企业。
2.为考虑应急配送,参选企业必须是在金华地区范围内设有仓储、物流、办事机构的企业(允许注册在金华市外,但符合相关配送条件的公司参与)。
3.独立法人机构,具备药品、医用耗材、生物制剂等配送经营批发资质,3年内无不良记录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配送范围
浙江省所有中标药品目录和医用耗材,以及浙江省未招标的医用耗材目录、低价药品、生物制剂等。采购配送对象涵盖义乌市所有公立卫生计生机构(含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下同)。
三、遴选入围企业数量
限3-5家企业入围
四、配送周期
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 月19 日-2015年1 月23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计生委三楼会议室,支跃先,电话:13735660988。
3.报名时请带以下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药品(含生物制剂)、医疗器械(含三类)经营企业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在金华市范围内设有仓储、物流、办事机构的依据证明;
(6)报名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汇款至
义乌农商银行稠城支行,201000119322167000011,
义乌市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行账号,报名时带汇款凭证。
六、报名须知
1.参选方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全的拒绝受理。
2.经资格审查,参选方在完成报名,签订承诺书后,领取遴选文件。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配送商,不得无故放弃遴选,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遴选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
4.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 月 25 日13:30前递交至义乌市卫生计生委5楼小会议室,逾期不受理。
5.遴选时间:2015年1 月 25 日14:00时。
6.遴选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5楼大会议室
7.技术答疑:参选方对本遴选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15年1 月23 日16时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采购方。联系人:张健,电话/传真:85258125。
工作举报电话:义乌市卫生计生委 陈贤福 电话:85258132
义乌市卫生计生委
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