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延庆 > 正文:延庆县卫生网:延庆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药分开关于价格政策
    

延庆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药分开关于价格政策

来源:延庆县卫生局 更新:2015/1/22 中国卫生人才网
延庆县卫生网:延庆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药分开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事服务费有关事项的意见》(京发改【2014】2371号),试点医药分开有关价格如下:  1.取消药品加成。  2.取消门(急)诊挂号费、门(急)诊诊疗费和住院诊疗费。  3.设立普通门诊与主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30元。  4.设立副主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50元。  5.设立主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事服务费有关事项的意见》(京发改【2014】2371号),试点医药分开有关价格如下:
  1.取消药品加成。
  2.取消门(急)诊挂号费、门(急)诊诊疗费和住院诊疗费。
  3.设立普通门诊与主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30元。
  4.设立副主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50元。
  5.设立主任医师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70元。
  6.设立知名专家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90元。
  7.设立急诊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人次50元。
  8.设立住院医事服务费价格项目,标准为每床日60元。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