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目前,我县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审核认定工作已补报结束,现将第十三批符合参保条件的10名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名单及工作年限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群众意见。
本公示期限为5日,从2015年4月9日至4月13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宁海县卫生局医政科反映(联系电话:65578726;通讯地址:跃龙街道天广路12号)。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