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26号)、《关于开展平湖市卫生系统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医坛新秀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平卫〔2014〕123号)、《关于公布平湖市卫生系统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医坛新秀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平卫〔2014〕175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系统“1030人才工程”、“3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市卫发〔2013〕232号)、《关于公布嘉兴市卫生系统1030人才和351人才名单的通知》(嘉市卫发〔2014〕217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平湖市名中医、首批基层名中医评选委员会名单的通知》(平卫〔2015〕31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平湖市名中医、首批平湖市基层名中医名单的通知》(平卫〔2015〕43号)、《关于实施青年卫技人才成长导师制的指导意见》(平卫〔2014〕122号)、《关于公布青年卫技人才成长导师制导师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平卫〔2014〕176号)、《关于公布青年卫技人才成长导师制导师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平卫〔2015〕114号)等文件,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卫生计生局三方联合审核,拟对斯一夫等个人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13857311722。
电子邮箱:shenweijie@pinghu。gov。cn。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平湖市2015年度卫生人才发展资金补助名单的公示******(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