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局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类别
1.综合业务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
2.办案业务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名。
二、遴选范围
综合业务类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办案业务类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和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自我要求严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德优良;
2.中共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业务类
(1)法律、中文、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办案业务类
(1)法律、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2)从事纪检监察办案或公、检、法办案工作2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止2014年7月31日。
四、方法和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6月24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条件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市纪委监察局遴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市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县(市)区(开发区)报名人员须经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另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推荐报名表可在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黄石廉政网http://www.hslzw。com下载。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大楼204室),联系电话:0714-6368955。
2.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某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遴选职位。
3.笔试。市纪委组织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业务能力测试。市纪委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加试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5.面试。市纪委组织进行面试。
笔试、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与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由市纪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市纪委监察局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9.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
附件:《市纪委监察局遴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