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鄂组发〔2014〕9号)和《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办发[2010]3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科员1名(职位代码001),专业不限;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科员1名(职位代码002),专业不限;
市医疗保险局科员3名,其中临床医学类1名(职位代码003)、汉语言文学类1名(职位代码004)、计算机类1名(职位代码005)。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遴选范围为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星期六除外,星期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市人事考试院报名(芜湖路9号605室;联系人:张晶;联系电话:0714—6511782)。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市人社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选调生除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的意见;(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确认。每个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经审核汇总后通知领取准考证。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考察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由黄石市人社局会同遴选职位所在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黄石市人社局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黄石市人社局政工科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人社局网站和黄石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遴选期间,黄石市人社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14-651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