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加强乡镇医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建设,经研究,拟举办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分管领导,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7日—18日,17日早8:00前报到。
地点:淄博原山大厦(博山颜山公园路4号)。
三、培训内容
分级诊疗体系与模式;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医疗、基本公卫);社区卫生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等。
四、学习交流
(一)第一组
参加人员:各区县卫生(卫计)局分管局长或职能科室负责人、乡镇卫生院院长1名。
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
地点:上海、镇江
(二)第二组
参加人员:各区县卫生(卫计)局分管局长或职能科室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乡镇卫生院院长1名。
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
地点:成都、重庆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为了展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几年来取得的成绩,每个区县征集三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作宣传展板,在培训报到时交至会务组集中进行展示。
宣传展板要求:1、形式:图片配文字说明,自行设计、排版、制作成易拉宝;2、尺寸:宽度80CM,高度200CM。
(二)培训期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请各区县卫生(卫计)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培训回执(详见附件)于12月11日前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b2770858@126。com,
联系人:魏飞、丁涛、张越;
联系电话:2770858、2770169。
附件:1、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培训班回执
2、外出交流学习第一组回执
3、外出交流学习第二组回执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卫生局代章)
2015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