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省卫生计生委将于今年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要求中医科成为综合医院一级科室,中药房要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中医药队伍建设、中西医临床协作、中医药科学研究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
据了解,该项行动旨在加强我省各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药建设,要求中医临床科室应为带有全科性质的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的,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根据中医药业务工作的需要,积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此外,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临床需要配备中药储存、调剂、煎煮、临方炮制等设备。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同时,还要求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
针对中医药科的中医药文化建设,我省要求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