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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卫生系列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贵溪市国家卫生人才网:贵溪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2008-2013年,我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实施两轮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卫生计生资源总量还不足、质量还不高、服务能力还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奋斗目标,卫生计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2008-2013年,我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实施两轮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卫生计生资源总量还不足、质量还不高、服务能力还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奋斗目标,卫生计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提高。随着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加大,深化医改进入深水区,卫生计生事业进入发展提升期、转型期和改革深化期。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聚焦新常态,打造升级版,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赣卫计字2015【1】)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决定2015-2017年在全市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深化医改、实施《贵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卫生计生服务为基础,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为关键,以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供给,转变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科技创新。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求突破,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和卫生计生事业现代化。

2.立足城乡统筹。坚持城乡卫生计生事业一体化发展,重点加强“龙头”和“网底”建设,提高重大疾病诊治水平,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能力。

3.立足因地制宜。坚持从市情出发,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注重纵向、横向比较,科学制定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4. 立足制度建设。坚持深化医改和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以改革促进发展。引导社会参与,提供多元化、多样化服务。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卫生计生发展方式和运行模式更加科学,深化医改的基础更加巩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更加增强,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到2017年,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通过均衡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医疗机构为基础的疾病主动监测网络等措施,到2017年,基本建成疾病干预科学有效、健康管理自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应对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4. 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为重点,通过加强政策统筹、整合资源、支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等措施,到2017年,基本形成资源融合、统筹有力、政策导向、服务提升、信息支撑的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新体系。

5.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能力。以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为重点,通过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监督规范、加强基层综合监督能力建设等措施,到2017年,建立起权责清晰、执法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监督执法新体系,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县级综合医院

——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到2017年,完成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建设,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科室设置和技术项目要求。

——加强学科建设统筹管理。到2017年,建设5-10个省县共建医学学科,重点加强重症监护、新生儿、产科、麻醉、急诊、肿瘤、病理、影像、精神卫生、康复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涉临床专业科室建设。深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加快诊疗技术创新。二级学科开展90%以上专科代表性常见疾病与常规诊疗技术,发展微创等新技术,落实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疾病诊疗指南和县级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到2017年,急危重症、疑难疾病诊疗比重以及住院病人外转率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二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县级综合医院泌尿、普外、妇科微创手术量占比达到40%以上,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加强骨干人才培养。2016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和市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制度。每年遴选不少于10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一年。

2.县级中医医院

——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中医院建设标准和江西省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完成新一轮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任务,优化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与结构,提高配置水平,到2017年,确保市中医院进入全省优秀中医院行列。

——打造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健全临床和医技科室设置,重点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加强近三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靠前病种所在的薄弱临床专科建设。到2017年,力争市中医院创建2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市中医院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运用针灸、推拿、火罐等中医技术为患者服务。依托县级中医医院,每年重点支持1-2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应用的指导。提升市中医院外科手术、医院感染控制、重症医学、血液透析以及急诊急救能力和水平,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

3.乡镇卫生院

——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形态和功能建设,确保我市在每个乡镇举办1所功能较全的乡镇卫生院,到2017年,确保我市5所中心卫生院、75%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要求,18个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个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并逐步加强基本诊疗路径管理、中医药综合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群众就医需求,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多方位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强特色科室建设。到2017年,开展一级手术100例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100%、开展一级手术50例以上一般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上,市县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覆盖100%乡镇卫生院。

——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重点人群健康规范化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基层卫生巡诊、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服务机制,自我管理小组覆盖所有行政村。

——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招聘、接纳医学专业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到2017年,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以上。

——加强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7年,我市所有中心卫生院集中设置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其余一般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并使用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诊断、中药外治、推拿、牵引等4类以上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达到20%以上。

4.村卫生室

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为抓手推进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一体化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7年,我市所有行政村有产权公有的村卫生室,并且达到省级示范标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所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实行一体化管理,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保证工作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严把进人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骨干人才培养规划,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领先学科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能力建设。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2014年版)》,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报告、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和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到2017年,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提升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能力。各级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星级创建活动,落实《江西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4年版)》,规范门诊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接种服务、接种管理、健康教育等内容,提升基层预防接种人员服务能力,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到2017年,我市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卫生应急

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的电子化、流程化和卡片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率达到100%。到2017年,巩固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建设成果。完成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轮训,加强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职业中毒与核辐射事故医疗救治、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全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应急演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效率和快速检测能力。将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纳入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建设整体规划,完成卫生应急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实现省、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3.院前急救

我市依托人民医院设置符合标准的急救站。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岗前培训和院前急救骨干队伍培训,采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急诊科对口支援急救中心(站)等措施,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定向培养制度和院前急救人才倾斜机制,提高院前急救队伍专业素质。推进院前急救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规范“120”院前急救服务呼叫专线设置和管理。制定院前急救建设装备配置标准,完善院前急救服务流程、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急救站救护车配备数量和车载设备达到国家要求,监护型急救车配备比例达到40%。

4.精神卫生

至2017年,我市精神病医院与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同组建重性精神病人社区防治小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重性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到4.5‰,管理率达到70%以上,在管患者治疗率达到60%以上。我市精神病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网络报告。

5.血吸虫病防治

进一步改善我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检测设备条件,到2017年,提高血吸虫病预警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引进血吸虫病检测新技术--钉螺LAMP检测法,通过培训使血防机构专业人员熟练运用,操作合格率达到100%。

6.健康教育

建设市级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打造数字化健康传播平台,面向公众传递和普及健康信息。实施健康素养促进工程,创新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的形式与手段,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以及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每三年轮训一次。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到2017年,我市成立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加大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辖区常驻人口计算,到2017年我市达到人均0.2元。

(三)提升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1.妇幼健康服务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按照“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方式,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核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到2017年,各级资源优化整合到位,确保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投入,重点加强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妇幼保健和产科、儿科设备,提升产科急救中心救治能力,到2017年,力争市妇保院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能够提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门诊和住院服务,并且达到二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达到爱婴医院标准,建有规范化产科急救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孕产期保健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和药具管理发放室,争取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加强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配备必要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到2017年,80%以上的乡(镇)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口服避孕药具随访率达90%以上。

——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符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特色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兼备临床、公共卫生和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的助产士、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专科人才。市妇保院每年组织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对村级计生专干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培训,筑牢妇幼健康工作网底。到2017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达到0.27人/千人口以上,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80%,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从事妇幼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专业的执业医师

——加强妇幼健康学科建设。围绕为妇女和儿童提供主动、连续的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立足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市妇保院围产保健、儿童保健等学科建设;立足提高长效避孕措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计划生育相关学科建设。

2.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积极稳妥实施“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信息共享,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对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力争到2017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建立基础信息定期核查制度,提高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加强社会经济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统筹衔接,提高利益导向政策效果。应对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城乡一体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数据的监督检查制度。到2017年,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水平。清理涉及社会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完善村民自治的章程或村(居)规民约,在集体收益分配等各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以倾斜。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规范人工中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经营管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到2015年,确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并逐年下降回归正常值。

——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支持驻外服务联络点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做好各类市场、产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程序,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落实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等便民惠民政策。畅通流动人口诉求和服务渠道,解决流动人口合理诉求,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内试点,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弘扬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等新型人口文化。扎实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引导育龄群众自觉服从国家的长远利益,主动采取适合自身需要的避孕节育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典型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服务能力

健全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严格监督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明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名称、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加强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逐步推进设置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综合监督网格化责任管理,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完善卫生计生监督规范,规范执法程序,切实为综合监督执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全面规范和改进执法行为。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切实推进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改善综合监督执法条件,夯实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基础;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配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到2017年,完成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工作,实现乡镇协管机构全覆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心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动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要建立落实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评估制度,制定各单位各部门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推进方案有效实施;建立宣传制度,加强各单位“提升工程”进展的宣传、交流,主动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推介卫生计生服务,特别是疾病防控、卫生科研领域开展的新技术、取得的新成效;建立问责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医改考核工作挂钩,对完成建设任务的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项目安排。

(二)精准发力,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实施“提升工程”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重点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类业务信息化应用,完善信息标准和信息安全两大体系,参与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到2017年,初步建成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等服务;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三)系统谋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系统工程,我市将多方筹集资金,重点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启动新一轮全市卫生计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建立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为主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支持应用型科研项目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卫生计生机构科教工作评价指标,提升全市卫生计生科研教育服务能力。

积极主动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总体要求和分级负担原则,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保障“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各单位每年按单位业务毛收入5%以上用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提高服务供给效率;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消除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制约,务求“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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