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重设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市卫计委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791-83987578。
1.设置单位(人):长沙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美容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爱思特美容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地中海阳光多层商业-101室(第1-3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美容治疗床1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5年7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