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经研究,决定: 黄文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正院长级),不再聘任局医政与中医科科长职务; 同意干超士同志辞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职级两年)。 以上任免时间从2016年11月4日局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2016年11月11日
抄送: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