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545号)要求,现将201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4届毕业研究生,确认比例为5%。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2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1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5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4人
药学院:5人
护理学院:0人
生命科学学院:1人
生物工程学院:0人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须在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按照评选条件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初选人员,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6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各相关评选材料报送研工部管理科张世杰老师。各相关评选材料分别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附件1、附件2均需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其中附件1要求正反面A4纸打印(一式两份),需完成学院意见栏,并加盖学院鲜章。
2. 初选人员在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时,请务必参照《样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登记表一律不接收。
3.为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研工部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电话8661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