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复试通知
一、调剂要求及流程
1.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注意:
1001Z1医学遗传学和100103病原生物学可以调剂报考英语一、政治、西医综合或生物综合的考生。
1002Z3临床口腔医学可以调剂报考英语一、政治、西医综合或口腔综合的考生。
100105法医学可以调剂报考英语一、政治、西医综合或卫生综合的考生。
2.调剂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审核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在“调剂系统”回复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要在“调剂系统”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复试结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
二、复试考生资格
1.所有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且上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接收到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
3月25日(周三)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研究生处 | |
3月26日(周四) |
上午 |
体检 |
体检中心 |
下午 |
全体考生笔试 |
研究生处 | |
晚上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研究生处 | |
3月27日(周五) |
全天 |
面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各院、系 |
四、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带齐相关证件资料,以备查验:
A 往届生:
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审表。
交:身份证、学历证、成绩单复印件,政审表原件。
B 应届生:
验: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交: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复印件,政审表、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注意: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若提供虚假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复试或入学资格。
五、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X总=(X初/5)*50%+(X笔+X面)/2*50%
六、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两门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七、体检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提前备一张一寸照片供体检用),体检合格才能被拟录取,具体体检时间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
查看以上材料的原件,收取复印件。
2.复试直至录取期间,所有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于研究生处网页,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3.为了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报考非定向的考生请提前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取得调档同意,若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使我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取考生档案,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本人负责,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调剂考生在收到我校“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后,必须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是否同意“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