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硕士第二阶段培养计划
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发布2017年同等学力国家统一考试成绩,通过国家考试外语及临床医学综合考试的试外语及临床医学综合考试的同等学力研究生即将进入第二阶段培养,
请两门统考成绩均达到60分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以下简称:在职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导师志愿,逾期未上交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择导师机会,顺延至下一年。
一、基本原则:
在本人网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一级学科范围内选择二级学科专业: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
二、基本要求:
1、每位在职研究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原则上必须依据本人在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选择其下的二级学科,在该专业内可以填报两名导师志愿,最终根据导师选择情况确定导师;
2、原则上在职研究生选择的导师仅限于校内导师(含附属医院);
3、导师信息请登陆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网址:http://yjsc.hbmu.edu.cn/zsjy/dsdw.htm
三、时间安排
1、领取录取通知书,请于9月1日到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地点: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
2、缴纳学费:需缴纳学费壹万陆千元,不收取现金。请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缴费。不交学费者,不能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1)缴费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304室
缴费方式:银联卡刷卡支付
(2)刷卡缴费后即可领取学费收据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3、填写导师志愿:请各位在职研究生自行下载打印“在职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后自行联系导师签字,于9月15日11:30前将表格上交至研究生处学位招就科(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可以代交或邮寄),逾期未上交并未提交情况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择导师资格。
4、确定导师:
导师于“在职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报名表”上签字后,即认为导师和学生确立指导关系,待研究生处统一核实确认后,在职研究生即可与导师联系并按照导师安排开始第二阶段学习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19-8878051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