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规定,现将湖北考区2015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191分;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146分。考生可登陆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4-15日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于2016年1月22日前,到网上预约市州畜牧兽医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
成绩合格考生报考资格经各考点初审后,将考生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省考区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考生原因并报农业部注销其考试成绩;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符合条件的,省考区将在湖北省畜牧兽医信息网上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结束,生成证书号并打印证书。
被授予资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15日到本人资格申请材料送审市州畜牧兽医部门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特此通告。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湖北考区2015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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