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通过微生物培养如何检验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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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取心血、肝、脾等作培养。取材料 时,先以灼热的刀片(或铁片)烧烙组织器官表面。若取心血, 可用灭菌的毛细吸管自烙印处刺人心脏内吸取血液;若自脏 器中取材料,可用灭菌剪刀取小块组织或用接种环自烙印处 插人组织中,缓缓转动藤取组织或体液。将取得的各种材料接 种到适宜的培养基中,放于37℃温箱中培养24?48小时后, 观察有无细菌或其他微生物生长。若怀疑有病毒存在,病料除 作细菌检査外,还需作病毒检验。采集材料完毕,将尸体焚烧 或在适当的消毒液中浸泡后深埋。所用
器械应彻底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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