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济医院,号称“全国最可信赖男科医院”。然而,一位就医者在这里碰到怪事:查出一堆“病”,花了一大笔钱,而权威医院的检查表明“未见异常”。
他说,一进北京同济医院,就像被卷进一个“吸金黑洞”。顺着这条线索记者展开了调查……
莫须有的“性病”
2012年12月26日,38岁的周先生到北京同济医院做育前体检。接诊医生镇浩简单问了几句就开出一个“全面检查”,共3561元。
“这么贵!”周先生心里一惊,“但生育事大,查吧。”更让他吃惊的是,检验结果显示,他患有多种疾病,其中包括“重度
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不育”和“衣原体阳性”。
“衣原体是阳性,说明你有传染病,就像
淋病一样。”镇浩把周先生说得害怕而疑惑,“有这么多病菌,不要说难以怀孕,就是怀孕了,胎儿也不是健康的。”
衣原体阳性意味着患有“非淋菌性
尿道炎”,它和淋病等一起被列入中国重点防治性病。
想生小孩却被判定“不育”,周先生备受打击。可镇浩言之凿凿:“你的精子数量不够,成活率低,运动能力也非常差。”他甚至说:“你的精子都会死掉。”
在诊室提取前列腺液,镇浩手指探入周先生体内刺激前列腺液分泌,按得非常重。周先生当时“瞬间大汗,那种极度酸疼的感觉生不如死”。镇浩趁机强调:“正常前列腺是均匀平滑的,按摩的时候也不会疼痛。而刚才给你按摩的时候,全都是硬壳,全都坏死了,堵塞住了,所以你才会疼痛。”
周先生半信半疑:那就治吧?奇怪的是,镇浩建议他先治的不是性病、不育、前列腺炎,而是割包皮,再做个“阴茎背神经阻断术”,因为“检测显示你
早泄”。另外的病要分几个疗程治,“你这个治下来肯定要花几万块钱,你这么重。”
周先生交了第一笔治疗费6978元。但是,医生越催促,他越生疑,没有接受治疗。随后,他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和海军总医院再次检查,结果显示:前列腺未见异常;没有性病;精液检测正常。这两次检验费用都只有几百元,并且医生的检查手法很轻。北大医院的专家明确表示:无需治疗。
征得周先生同意,记者陪他再次去北京同济医院咨询。镇浩出差在外,接诊医生郑贤东看过上次的检验单,说法与镇浩如出一辙:有性病、难生育。
“为什么在其他医院检查没有这些病?”周先生拿出北大医院的化验单。
郑贤东埋头看了一阵后表示:北大医院的检查可能“分泌物没有取对,试纸插得不够深”。
对于北京同济医院检查结果与其他医院不一致的问题,北京同济医院院长刘春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连说了三次“这个我就不好说了”。她说:“别的医院用的机器、试剂盒、标本都跟我们不一样。也可能前后两次检查之间他身体指标发生了变化。”
套牢就医者“四步曲”
记者发现,类似周先生的遭遇已发生不止一例,另一位举报人小张损失更大。
2012年12月12日,24岁的小张被北京同济医院医生陈波诊断出“前列腺炎、细菌和病毒感染”,并马上做了激光治疗,当
天花掉约1.2万元。
伤口裹着纱布、渗着水,小张先后去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和北京协和医院再次检查。两家医院专家结论:没有问题,不用治疗。他在301医院总共花了不到50元,其中包括两次换药;在协和只花了不到10元的挂号费,没开任何药。
专家告诫小张:再不要这样乱投医了,没病都得看出毛病来。
事实上,针对北京同济医院的投诉屡见不鲜,投诉者的经历大同小异:
——疾病缠身。一进去就被查出数种“病”,通常包括“前列腺炎”“性病”“不育”等。
——说重病情。医生总会反复强调严重性,为了让就医者感受“疾病的痛苦”,甚至手法粗鲁、操作野蛮。有的投诉者提取前列腺液时被折腾得
尿血。
——疗程漫长。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总是一个循环套一个循环,一个疗程接一个疗程,效果没见到,钱已经流水般花了出去。
——一推了之。等“患者”终于失去信心,提出不治了,医生就说不按疗程治的不会有好效果,那就不是他们医院的责任了。
“患者”花在北京同济医院的钱,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等他们再到正规大医院一查,或是没病,或是只需简单治疗的小问题。
北京同济医院是否存在“小病大医”“医生收入完全靠提成”?面对这个问题,刘春明一边声称自己不代表医院,一边表示:“北京市起码上千家民营医院,这是一种趋势,不单我们这儿。”
一连串“光环”的背后
“北京最大男科医院”“中国男科品牌领航者”“国际男科医疗定点单位”“引进国际一流医疗设备”“三甲男科专家”……一连串耀眼的“光环”,吸引着许多患者前来就诊,这也是周先生和小张选择北京同济医院的主要原因。
“不育”“男科”“泌尿”,在百度上搜索这其中任何一个词,头条都会指向同一个结果——北京同济医院。
“先进设备”一直是这家医院广而告之的卖点。在周先生所交的第一次治疗费明细单上,记者发现,总共6978元的收费中,“螺旋聚磁系统”一项就占了6800元。这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
郑贤东称,这是“最高端的物理治疗仪器”。
记者问,这种设备有什么作用呢?
郑贤东称:“这些病都管。不育、前列腺炎、性病全都一起治,综合治疗。”
然而,记者就这种似乎包治百病的“神器”咨询两位权威专家时,却得到这样的回答——
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贺占举说:“我没听说过,医院也没有。不知道是哪个厂家生产的,我们不用,好像也没听说哪家三甲医院在用。”
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前主任委员、卫生部泌尿外科专科医师准入专家组组长那彦群说,不知道这个仪器,《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手册》里也没有。
“三甲专家”是北京同济医院打出的另一招牌,其中宣传力度最大的是原中日友好医院专家曹兴午。北京同济医院的在线咨询人员称:“曹教授每周一到周六,早8点到下午4点,都在。”
而记者致电曹兴午时,他说自己主要是检测工作,不出门诊,而且“现在也不去那儿了,80多岁,眼睛不行啦,化验单都看不清了”。同时,他表示坚决反对北京同济医院用“螺旋聚磁”之类的物理疗法治疗前列腺炎,他认为这样反而会对患者生殖系统造成损伤。
“百年同济”的真真假假
“同济”二字也是北京同济医院的卖点之一。当记者问:“你们是
同济大学医学院的吗?”该院网络咨询平台上的“男科专家”表示肯定。记者陪同周先生咨询病情时,郑贤东医生说:“我们医院,百年同济,全中国就这一家。”
记者调查发现,叫“同济医院”的三甲知名医院只有两家: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记者分别致电两所学校的校(院)办,两者均表示“我们与北京同济医院没有任何关联”。
北京同济医院还宣称,2011年,“美国密歇根大学决定在北京同济医院成立首个中美男科临床合作基地”。并称,当时带领密歇根大学访问组的安妮塔博士(AnitaBhat),对北京同济医院“高度评价”,并促成了双方的“合作”。
新华社驻美国芝加哥记者就此采访了密歇根大学中国项目经理AmyHuang。Amy说,密歇根大学和中国的正式合作方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她及她的上级均不知道密歇根大学和北京同济医院有任何官方合作。
Amy认为:“很显然,北京同济医院不适当地夸大了我们的学生的走访。AnitaBhat是我校企业管理系的研究生。她在2011年和一组学生到中国走访,参观了许多所医院。她既不是密歇根大学的教员也不是医学院的。”
记者又采访了安妮塔本人,她说当年以学生身份去过北京同济医院,“(现在)已经毕业两年了,和该项目没有任何关系。”
任何时候打开北京同济医院官网,立即会弹出一个对话框,热情地邀请您在线“交流”。而一位投诉者说:“北京同济医院网站其实就是个钓鱼网站,专门用来钓不明真相的患者的,能骗一个是一个。”
来源:新华网
-----------以这样的方法制病敛财与过去绿林劫道者何异,医院的领导与魔鬼何异,卫生部门是聋子、瞎子,渔肉百姓,坑害无辜,若不严惩,天理不容。
-----------新华视点·追踪:屡罚屡犯 底气何在
北京同济医院曾三年间五次因违法广告受到查处,却把查处当成“耳旁风”,屡查屡犯——这是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的怪现象。
1月30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报道《“全国最可信赖男科医院”真面目——北京同济医院调查》,揭露了北京同济医院涉嫌通过虚假宣传“钓鱼上钩”、欺骗就医者、违法敛财的问题。
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北京同济医院成立仅五年多,其间问题不断。2008年至2010年,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曾四次被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此外,2008年3月,还曾被北京市卫生局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责令一年内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行政处罚书指出,2008年,北京同济医院使用虚假“ICP备”(网站运营备案)号,“目的在于使本公司的网站合法化,从而增强本公司网站所宣传内容在公众心目中的可信程度。”
2009年,这家医院又“为扩大知名度、增加门诊量、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通过杜撰,在公司网站上对外发布了复合感染性
慢性前列腺炎病例、
急性细菌性前列腺炎病例等3例虚假治愈病例。并在其宣传册中,对医师张宝兴进行虚假介绍。”
2010年4月至5月间,北京同济医院在首都某媒体上接连发布7则医疗广告,均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直到今年1月,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还曾就这家医院涉嫌非法在互联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约谈该院负责人,并调查取证。
然而,就在接受调查的同一时段,北京同济医院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仍势头不减。
今年1月记者走进这家医院,只见走廊里、电梯口的显示屏上都在不间断地播放着中央媒体专访北京同济医院专家的电视画面。医院官网显著位置还展示着2012年底以来在首都某知名媒体连续刊登的两篇文章《元旦春节将至 为何男科医院门诊爆棚》《探访北京最大男科医院——北京同济医院》。说是“报道”,文后却写明了北京同济医院的地址、电话。
在被问及这些行为是否违反“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法规时,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北京同济医院为何不怕处罚?记者发现,北京市东城区卫生监管部门对它的四次查处都仅仅是“警告”。
对此,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解释是“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虽对违规广告设定了警告、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但这个管理办法只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的部门规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却只在相关条款中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并无“吊销”等重罚要求。规章得不到法律支持,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一般只能“警告”。
对于这一解释,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都不认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才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上位法’,东城区卫生监督所似乎忘记了这两部法律法规的存在。广告法明确规定,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可以罚款,责令其公开更正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对约束虚假广告的还不止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这种行为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东城区卫生监督所避重就轻,是在给自己行政不作为找‘挡箭牌’。”
究竟是法律法规有漏洞,还是监管部门推卸责任?抑或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另有扯不断的利益关系?“新华视点”栏目将持续关注。
记者:周婷玉 李柯勇 李亚红
来源:新华网
-----------全国各地都有这些垃圾医院。这个xx男科,那个XX女科,都是无病找病,小病大看,大病看坏。都是医疗市场化的结果。
-----------医院本应为非营利机构,几曾何时成了
摇钱树了?国家如不从根本上纠正此问题,“正规军”对“老百姓”,那有不被宰的机会?
-----------发展才是硬道理,唯有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医患问题才有根本解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