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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求真:中药药象探究

□ 梁永林  赵鲲鹏  刘稼  李兰珍  朱向东  郝军  甘肃中医学院

  “象”在中医理论体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唐代王冰在疏注《素问》时说:“象,谓所见于外,可阅者也。”“象,谓气象也。言五脏虽隐而不见,然其气象性用,犹可以物类推之。”中医的元气论自然观和生命观内在地规定了中医认识和研究人体必在“象”的层次上。既然中医本体论决定了构成事物的本体是不可见的,其功能活动状态就只能通过气化活动所形成的“象”在外表现出来。所以中医自然运用“象思维”来分析说明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用以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故对中药作用原理的认识,“象思维”就自然而然地渗透其中,成为解读中药作用原理不可缺少的理论依据。
  中药药象学的研究范围
  中药药象有广义药象和狭义药象之分。“中药药象学”系以中药的自然物象(形态、质地、部位、颜色、气味、习性、生长环境等)为本象,以临床反应现象为它象,借助上述基本要素,运用象思维阐述药物作用机理的一门学科。这是广义的中药药象。当然在研究中药自身本象之外,还有“神农尝百草”之说,即在医疗实践中研究药物进入人体之后作用于人体所表现的现象,来分析药物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功效、有毒无毒等等。张其成教授在《中医哲学基础》中也认为,中药的这些理论就是借助于对患者感觉的获知、对临床病情改变的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象思维的总结归纳得出的。例如能够治疗热象的药物多属寒性或凉性,属阴;能够治疗寒象的药物多属温性或热性,属阳。凡对患者有升阳、发表、宣通、散寒等作用现象的药物,具升浮之性,其味多辛甘淡,属阳;凡对患者有降逆、收敛、潜镇、清热等作用现象的药物具沉降之性,其味多酸甘咸,属阴。这种中药对人体作用后对其功效的认识,通过药物试用治病,总结和分析临床表象(它象),初步了解药物的临床特性,可逐步形成主流的中药理论。而笔者在《试谈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必要性》、《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可行性》中,主要讨论对药物自身(本象)的观察来分析药物的作用原理,即狭义的中药药象。
  中药药象形成的过程
  中药药象形成的过程简言之有中药本象(观象)→应象→以象会意;它象(临床表象)→中药本象(以象会意)两种。纵观现有传统中药,绝大部分中药本象的认知是以这两种形式获取并存在,一种是真正以取象思维获得又经过无数次实践验证确有良效的药物;一种是在反复不断的医疗实践中发现并验证再以取象思维阐释的药物,实际上后者更多。这两种药象的获取和存在形式向我们昭示了中医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理性研究方法。这种在实践验证的基础上形成中药药象的命题,是经过弃伪存真的,克服了取象中的随意性、难重复性、难检验性。也就是说古人是先从对药物形态、质地、部位、颜色、气味、习性、生长环境等自然特性的观察、体验中(观象),意识到该种药物可能具有某种治疗作用(符合古代先民的原始思维),然后再试用于人体进行验证,即(应象)。如果确实有效,那么就通过口耳相传或文字被流传、记录下来,并以此为依据,结合从感观认识到的自然特性,应用阴阳五行理论来阐述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产生疗效或毒效的机理。然后以此理论作指导,去反复认识药物、用药治病,经过历代医家无数次的反复检验、印证,最后才总结、提高形成“概括性”的原理(以象会意)。或者是从对药物作用于人体表现的现象(它象)的观察(观象),在医疗实践中发现药物的疗效,这时可形成现行主流的中药理论,也可以采用取象思维复原、解释其疗效之因,即用以类比说理(以象会意)。事实上大多数药物就是通过反复不断的医疗实践发现疗效的,只不过后来在解释其疗效之因时采用取象思维。我们发现,不管哪种中药药象的获得途径,其说明中药的作用原理,都是建立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之上的,都是在临床上具有指导价值的。
  在中医学术史上,似乎历代医家运用取象比类于比喻说理、论证阐发的,要远较借之以推导演绎、寻求新知的为多。古代医家常将药物的功效与药物的形色联系在一起进行类比说理,如认为肺在色为白,白色入肺,故白色的百部白前百合等入肺经,治肺疾;肾在色为黑,故黑色的芝麻能补肾。其实这些理论都是建立在医疗实践的基础之上,只不过后来解释其疗效之因时采用取象思维罢了。
  研究药象对中药的意义
  中药药象(狭义)中所形成的中药的本象说理,是经过实践检验确定的。通过对中药药象的描述,使所学中药跃然纸上,富有趣味性、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可增强对药物作用原理的理解和记忆。清初著名的医家张志聪对药理研究别具特色,提出了“因象用形”说,就是从一味药的具体形态用取象的方法来分析它的功能,其“象”就成了某药之所以有某种功能的根据、原理,其取象的方法非常灵活,只要中药与人体某一部分形状、颜色相同,部位、功能相似,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天人共通律。当然这些“因象用形”说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确实有效的,只是进行类比说理罢了,便于从医者容易掌握中药的功效以及进行临床思维的发挥。如核仁酷似人脑沟回,故以之补脑;牛膝其节如膝,故能治膝胫之疾。葛根蔓延似筋有粉质而入筋吸收湿气而舒筋。大枣色赤而肉润,赤能生血,肉润补脾,知为补脾要药。麻黄中空外直,宛如毛窍骨节,能驱骨节之风寒悉从毛窍而出,为卫分发散风寒之第一品;桂枝枝条纵横,为营分解散风寒之第一品属形相同而相通;而冬瓜子依于瓤内,瓤易溃烂,子不能浥,则其能于腐败之中,自全其气,即善于气血凝败之中,全人生气,故善治腹内结聚诸痛,而涤脓血浊痰属性相同而相通。朱砂禀南方赤色,入通于心,能降无根之火而安神明属色质相同而相通等等。
  研究药象对中医临床思维的意义
  在临床实践中,医家也常运用对中药本象的认知,来启发思维,寻找有效的治疗方法。在中医实践过程中,古代医者在当时的条件下,常常运用类比来启发思路、提供线索,是中医获得疗效的重要方法。叶天士之用蛎壳治产妇交骨不合、用南瓜蒂安胎、滑寿之用桐叶催生、范文甫之用百合苏叶失眠等等,当然,这种飘然用意、出奇制胜的能力绝非寻常医辈所能达到,必须是学养渊博,才高识妙者才能达到这一境界。李时珍《本草纲目》载:一人患雷头风症,头面疙瘩肿痛,憎寒发热,状若伤寒,诸药不效。时珍处清震汤治之而愈。方用荷叶1枚,升麻15g,苍术15g,水煎温服。时珍曰:此病病在三阳,不可过用寒药重剂,诛伐太过。盖震为雷,而荷叶之形象震体,其色又青,乃涉类象形之义也。可见要提高临床治疗水平,认识中药药象(狭义)也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
  总之,古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从方法论上看仍不出比象、法象、取象、因象,或取时之象、或取形之象、或境象、或势象、或位象,将事物按着不同的“相似块”联系在一起,尽管有些“相似块”只说明了某些外部特征,其中某些内部结构与性质尚未搞清楚,但借助于按外部特征构成的“相似块”进行“取象比类”的象思维类比说理,仍能揭示其规律性,并为证明“相似块”的内部结构及性质,为中医药学纳入科学体系铺平了道路。同时还可用“象”类比推导发现新的药物或现有药物新的功能,这也不乏成功案例。当然这对用“象”思维的医生素质要求比较高,应该称得上大师级人物了,不下一番苦功是难以企及的,非达到飘然用“意”的境界不能为;对一般人来说这时有可能会出现所谓的荒谬无比的推导结果,如有人曾诘问:“既言黑可入肾,黑芝麻补肾是因为黑,那么黑煤球也就能补肾了。”这就在于它混淆了“类比推导”和“类比说理”两法的本质差异。当然类比推导倒底有没有指导价值,必须要经过临床实践的检验。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刘 鹏(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      

      现行的主流中药理论是以药物的性味、归经、功用或在其后附以现代药理分析为框架而构建的,此框架虽相对明晰、易于类别,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为什么同样性味归经的药物却具有不同的功用,甚至相差很大;功能类似的中药,其性味归经相差却很大。徐灵胎曾感言:“药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性热能治寒,性燥能治湿,芳香则通气,滋润则生津,此可解者也。同一发散也,桂枝则散太阳之邪,柴胡则散少阳之邪。同一滋阴也,麦冬则滋肺之阴,生地则滋肾之阴。”“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黄连之寒迥乎不同。”其他医家亦多有感慨,在此不一一引述,可见在目前的中药理论中,性味归经与中药功用不具有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一种中药理论难以解释全部。
       《医学源流论》中曾讲:“盖古人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嗜好之偏。”可见,古人亦曾认识到单纯的中药性味理论在阐释中药功用及其应用规律时的局限性,亦曾想通过借助分析药物的天然气味、形态、颜色、生长等自然物象来补充说明主流的中药性味理论,这也就是我们大家现在常说的中药药象理论。中药药象学的思维方法与取象比类相似,是一种朴素原始的类比法,是根据被研究对象与已知对象表现于外的特征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或相同,从而认为两者在其他方面也有可能相似或类同。中药药象学的实质无非两端,一是把药物表现于外的“象”通过阴阳五行等思维模式工具进行比类,从而判定其可能具有某种功用,如花生外衣色赤,依五行归心,从而具有补血宁心之用。二是不通过阴阳五行等思维模式逻辑加工,单在天人相应观念指导下,依自然界之理而判定某种药物可能具有某种功用,把“象”即药物的外部特征作为药物具有某种功用的依据或原理,某种药物与人体某一部分形状、颜色相同,部位、功能相似,便具有某种功用,如牛膝其节如膝故能治膝胫之疾、续断多筋而续绝伤、杜仲多筋坚韧能坚筋骨、伸筋草似筋而能舒筋通络、穿山甲具有通络之效,还有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吃哪补哪”等等。仔细揣摩便可见,此两者的随意性较大,尤其是后者不乏荒谬之说,从而使中药药象学的应用范围相对狭窄。
       《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可行性》一文中曾介绍了近代名医范文甫的两则医案,治疗不寐时用百合花因其朝开暮合、用紫苏因其叶朝仰暮垂,治疗秋温大热用荷叶上之露水,这些诚然是妙案,但拍案叫绝的同时我们不免要思考:朝开暮合、朝仰暮垂的药物不光是百合、紫苏两味,这种用药的方法究竟有没有普遍性?或者说,何时应该取象用药,何时不能机械地取象用药,我们并没有一个基本的准则,因此说中药药象学充其量是目前主流中药理论的一个补充。如果不明此理,想以其一统中药理论而大谈取象比类的用药模式,实在是勉强,在临床实际应用中亦难以落实到实处。时下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认识到了取象比类这种朴素类比法存在的局限,通过各种方法来弥补修正。以五行为例,相对于古代,我们把其应用范围缩小了很多,这并非是一种倒退,而是我们更加科学地审视中医学思维模式工具应用范围的体现。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中论述“天人合一”时就曾批判董仲舒:“天人相类是一种牵强附会的思想,认为天人在形体性质上皆相似。……天人相类非即天人相通”,意义便在于此。
       再者,如果试图以中药的自然物象来阐释中药的性味功用等问题,那么必须要明白药物的气味、形态、颜色、生长环境等因素与中药的性味功用之间并不存在普遍的因果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红色药物都补心,并不是所有的柔软有汁的药物都是润药。再比如,对于中药的 “五味”:酸苦甘辛咸。如果根据中药的自然物象,单纯依据能嗅到或者是能尝到的滋味为标准来断定中药的酸苦甘辛咸则大错特错,且不说一味中药其气味往往是酸苦甘辛咸兼而有之,如果单纯依据感官则难以全面把握,即使是一味亦很难根据口鼻做出准确判断。与五味理论相类似,中药的“四气”:寒热温凉,亦很难由感官做出准确判断。因此中药性味理论的建立不是大家想象中依“尝百草”而定,比较合乎逻辑的解释应该是在长期积累用药经验的基础上,依据阴阳五行等中医基础理论来反推它的性味归经。明代医家缪希雍曾云:“夫物之生也必禀乎天,其成也必资乎地。天布令,主发生,寒热温凉,四时之气行焉,阳也;地凝质,主成物,酸苦辛咸甘淡,五行之味滋焉,阴也。”从一定角度表明了中药性味理论是在天人合一思想的指导下依据中医理论推论而得。可以试想,如果真的是依据自然物象而定,那么中药的气味就不可能局限于酸苦甘辛咸五者了。既然如此,那么传统中药理论体系是如何在药物诸多自然物象的基础上加以取舍而判定中药性味功用准则的呢?更进一步说,我们现在面对传统的中药理论体系,面对古人已经确定的中药性味、归经、功用,用之临床亦多有效,似乎每个人都不去怀疑。那么时下我们要创新完善中药体系,当我们自己要给新药定义性味、归经、功用之类时,我们怎样才能把握古人的思维呢?怎样才能从药物的诸多自然物象中加以取舍呢?
       因此,中药药象学研究的确有其必要性,但更要明白其可应用的范围和尺度,要摈弃其中的机械成分、探讨中药药象理论与现行主流中药理论相互补充的“度”,这才是研究的必要。
       编者按:去年9月以来,本报曾先后刊登甘肃中医学院梁永林、朱向东、李兰珍等人的《试谈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必要性》(总第2605期)、《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可行性》(总第2724期)等文章。中药药象学秉承传统中医思维,以“药象”来概括说明中药的功用及其应用规律。但对于中药药象学,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刘鹏认为,中药药象学研究确有必要,但更要明白其可用范围和尺度,要摈弃其中的机械成分,探讨中药药象理论与现行主流中药理论相互补充的“度”。为认真贯彻“双百”方针,本报欢迎大家阐发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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