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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仑卫生信息网:有关做好2013年执业护士考试工作关于问题的公告: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3〕9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3〕9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自2013年1月3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

  (二)考生现场确认须知:确认地点北仑区卫生局四楼429办公室(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2013年2月19日至2月27日期间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注明工作单位,需提交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确认);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同时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由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为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本次现场确认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其中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考生由单位负责材料汇总、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经市、省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形式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考生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

  联系人:韩璐   电话:86783667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医管中心〔2013〕9号) 

 

各市卫生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浙江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护考办〔2013〕1号)的要求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8日一天,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考试形式采用纸笔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组织管理和报名

  (一)考试组织管理

  1. 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和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3. 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月31日至2月28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

  4.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时间为2月15日至3月3日。

  5.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6. 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7.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8.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月4日前向考区下发监考用的《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31日至2月28日。

  申请人为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生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2. 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3.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考生入口”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试实施前,各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积极开展考试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并及时上报考区。

  (二)各考点于5月17日前领取试卷,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交接和发放应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对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

  (三)各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发错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七)考试实施前一周内,考点应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考区。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考试结束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三)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并传真至考区。

六、考后信息修改及违纪处理

  (一)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8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至考区,由考区汇总后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各考点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文件要求对违纪考生进行处理,并从5月20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

七、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发放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区收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寄送的考生成绩合格证明后,以考点为单位下放,请考点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及时发送至考生手中。

八、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九、考试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考区考点考务费及上缴中央考试费比例标准另行发文。

十、其他

  对于在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防范和堵塞考试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3年1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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