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专业/岗位 |
人数 |
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
妇产科 |
2 |
本科,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2年以上 |
临床医学 |
2 |
大专及以上,面向社会人员及2012年毕业生 |
护理 |
3 |
中专及以上,面向社会人员及2012年毕业生 |
财务会计 |
1 |
大专及以上,面向社会人员及2012年毕业生 |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12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财务会计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2年8月5日前通过衢州卫生网(网址:http://www.qzwsj。gov。cn)、衢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zsfby。com)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12年8月6日—8月10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投递个人简历(1)现场报名:衢州市蝴蝶路147号衢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办公室;(2)电子邮件:2669305131@qq。com;(3)传真:0570-3023043。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为方便报名者,以上材料原件可在考试当日提供。
(三)资格审查:医院会同市卫生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医院会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开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或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医院会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由医院会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核。考核按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医院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录用。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录用对象,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医院通知被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