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文件
黄卫发〔2012〕142号
关于成立黄岩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集居儿童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浙卫发〔201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黄岩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小组,定期开展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检查和指导。现将指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曹利军
副组长:王华明 屠慧芬 陈菊玲
成 员:林 平 陈振华 郑冬芳 陶灵华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
2012年11月27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