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考组[2013]04号)(见附件)要求,201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3月17截止,3月20入现场审核阶段。现将我市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需有报名编号);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等)及复印件(注:居民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证);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起始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满一年);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集体报名可共用一份)。
7.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所需材料:①2012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证明。②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③知情同意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材料必须为A4纸,必须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的顺序(报名表、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所需材料等)排列并装订(原件除外);每个考生一个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贴上标签,注明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姓名、报名编号、报名序号、专业、类别、单位、移动电话等)。
2.毕业证书姓名和身份证明姓名不符必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附材料后);
3.持外省大专以上学历报名考生须网上打印学历验证证明(附材料后),本地考生持外省中专学历证书一律不予报考。外地考生持当地毕业证书在本地工作,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4.各地如未按规定装订材料或材料不全,退回重审。
四、时间安排:
我市现场复核时间为:
时间 | 单位 | 时间 | 单位 |
4月10日 | 宁国、绩溪 | 4月11日 | 郎溪、泾县 |
4月12日 | 广德、旌德 | 4月15日 | 宣州区 |
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附件: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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