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业[2011]3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响电站卫生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市医师资格考务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县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在我县医疗、预防、保健及计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具备规定学历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自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请考生务必于3月30日22时前将本人信息在网上录入并核对无误。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med126.com/wsj/。
2、现场信息确认和初审:自2011年4月1日至4月10日。现场信息确认地点在金寨县卫生局业务股。我局负责信息确认工作:对考生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照片的采集及收费,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逾期不予办理。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试申报时间待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三、报名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2000]130号文件的收费规定和省卫生厅[2002]234号文件的要求,报考执业医师每人295元,报考助理医师每人225元,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费每考生50元。
四、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从今年起,考生报名要求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请立即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无效、过期身份证不能参加报名)。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业原中专学历1998年(含1998年)前的应有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1999年以后有应有市(地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和学籍档案,其职业中专毕业证书应有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验印。其中对部分未经市(地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验印的卫生类职业中专毕业生,必须是目前已被医疗卫生单位聘用工作,有市(地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并有学籍档案(录取新生表、毕业生登记表),经聘用单位和当地市卫生部门审核同意,报省厅审定后,方可参加考试。另毕业证书年限按《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加盖试用医疗机构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由计生委出具(表格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
5、报考执业医师各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中专和大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类别考生,还应分别提交连续5年和2年的在岗证明(由试用单位或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7、1998年6月26日以前大中专毕业报考执业医师的,应提供连续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转正定级证明或医士满两年的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大中专毕业报考执业医师的,应提供连续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供学校的报考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并在实践技能考试前将毕业证书提供给报考的考点,方可参加考试。
9、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除需提供以上执业助理报考的材料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卫生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10、其他材料: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报考各类别相应级别的依据是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修订版)》要求报名。
2、一年一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列入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工作,也是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应考人员不遗漏;严格把关,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细致审验,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不弄虚作假。
3、2011年执业医师报名工作由考生个人负责(单位不再统一集中报送材料),请各单位确定专人,及时通知辖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网报,按时到我局进行照片采集和资料审核工作。
4、报名程序: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将相关表格下载,到试用单位或工作单位(统一为乡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其他系统指定的单位)签字盖章;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及辖区内的考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初核,每个考生应一人一档,然后由县卫生局现场信息确认,经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照片采集,采集合格照片后,进行缴费。
5、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所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
6、各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的出现。关于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要对照试点方案严格准入,准确填写入院时间和提供在职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在考核合格证明签名确认其身份,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对弄虚作假者,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单位和个人,单位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报:市卫生局
抄:县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