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卫生局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财政局
连卫[2012]125号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卫生局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服务
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编办、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选派和招聘工作的通知》(龙卫 [2012]47号)精神,现就公开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医师。
二、招聘单位与名额
曲溪乡卫生院、新泉镇中心卫生院、赖源乡卫生院、四堡乡卫生院各1名,共4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县卫生局四楼)。报名咨询电话:0597-8922882(县卫生局)。
3、报名应带材料:⑴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⑸ “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⑹近期免冠黑白或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四、考核
1、特岗执业医师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2、报名截止后,由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复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
五、体检和公示
组织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统一分配安排到上述的招聘单位工作。被确定聘用的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年限3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工资福利等待遇
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工资收入按连城县财政核拔经费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除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卫生局按每工作满一年后直接发放给个人。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补助80%,县财政补助20%。领取生活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我省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制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生活补助费。
未尽事宜按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执行。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卫生局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人事 招聘特岗执业医师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