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的说明
我市于2009年初开始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并于2011年10月正式结束。从2011年11月起省卫生厅不再办理旧版本《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从2012年起对未按时间换发新版本《护士执业证书》者,每年度只集中办理一次。对于我市各县区仍然还有未办理旧版本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者,需要提交换发新版本《护士执业证书》书面申请书(下载附件),由各县区卫生局统一上报市卫生局考务中心护士执业注册办公室。
申请旧版本换新版本《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如下资料:
1.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申请;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
3.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注:如本人仍在原工作单位执业不需要填写变更表,如本人到另一执业机构执业需要填写变更表);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1份);
5.单位聘任证明(一式1份);
6.体检表(一式1份,要求正反面打印);
7.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8.旧版本《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注:如丢失还需提交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