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黑龙江卫生厅 > 鹤岗 > 正文:鹤岗医考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

鹤岗医考中心:有关组织评审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公告: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科发〔2011〕88号)文件规定,为使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信息,全面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经研究决定于5月15—17日组织进行全市继续医学教育Ⅰ、Ⅱ类学分的申报工作。Ⅰ类学分申报时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

  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科发〔2011〕88号)文件规定,为使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信息,全面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经研究决定于5月15—17日组织进行全市继续医学教育Ⅰ、Ⅱ类学分的申报工作。Ⅰ类学分申报时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交纸版到市卫生局科教科;Ⅱ类学分申报时各单位请认真填写《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申报表》(在市卫生局科教科QQ群的群共享里下载)中红色项目内容,特别是每个人的名字仔细核对无误后再上报,上报后如有错误不能更改,各项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纸版加盖公章上报市卫生局科教科,电子版发到科教科信箱(wsjkejiaoke@126。com)。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25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称晋升及职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申报工作,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鹤岗市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申报表

  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

  序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取证人取证时间备注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