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36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领导重视,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我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培训项目取效。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
根据省文件的要求,我市制定了《湛江市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卫生局、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要按照《湛江市三级医院接纳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认真选派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各培训医院与县级医院要共同协商制订培训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并将培训方案和《广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报我局医政科。
三、加强监督,认真总结
培训医院和县级医院要加强沟通,定期召开专题会,及时了解和解决培训期间出现的有关问题。培训医院要每半年、一年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培训效果、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我局医政科。我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批评。
附件:1、湛江市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2、湛江市三级医院接纳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
务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