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梅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梅县卫生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科目及名额:
精神科和放射科医师各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忠诚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10年8月3日至9月2日(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报名后将报名表发送至mzmxwsj@163。com邮箱。
六、报名要求:
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已婚者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以上材料统一邮寄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卫生局人事股,邮编:514700。
七、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学科专业水平测试的形式。
九、录用:
1、择优录用,享受梅县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2、凡被录用者,安排在梅县慢性病防治院工作。同时,必须与梅县慢性病防治院签订在该院工作五年以上的合约书。
十、本招聘启事由梅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3-2589002
附件:梅县卫生局招聘医师报名表
梅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