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卫生网:有关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公告:江卫办〔2008〕100号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各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粤卫办〔2008〕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江卫办〔2008〕100号
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
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粤卫办〔2008〕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