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珠海市2012年上半年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将项目表张贴,以供广大卫生技术人员自行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并做好政策咨询,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方便、支持。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珠卫〔2011〕235号)规定,按时按质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要将办班通知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备案,同时录入项目信息并下载项目内容,在每个项目完成后将项目相关资料(小结、讲义、签到表、照片)报我局科教科。
三、项目具体举办时间、地点以各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IC卡记录学分,参会者需在参加项目时刷IC卡记录学分,未带IC卡现场刷卡者学分无效。
五、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授予市级Ⅱ类学分。
附件:珠海市2012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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